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《2024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升级改造标准化菜市场项目)申报指南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(2024-04-26)

沪商运行〔202466

各区商务主管部门,有关企业:

根据《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沪商规〔2022〕4号)要求,为做好2024年升级改造80家标准化菜市场为民办实事项目,明确项目申报要求,规范资金管理,特制订《2024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升级改造标准化菜市场项目)申报指南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上海市商务委员会    

上海市财政局     

202447日     

 

联系人:马剑俊、徐周舟

联系方式:23110667、23110666

 

 

2024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升级改造标准化菜市场项目)申报指南

 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〈2024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〉的通知》(沪委办〔2024〕5号)、市“菜篮子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《上海市“菜篮子”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》(沪菜篮子办〔2022〕1号)《市商务委关于印发〈2024年上海市升级改造标准化菜市场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沪商运行〔2024〕25号)的有关要求,有序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,根据《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沪商规〔2022〕4号)制定本申报指南。

一、资金支持范围

根据2024年本市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总体情况,重点支持一批管理制度健全、环境及功能布局优化,实现“管理标准化、交易数字化、服务便利化”的标准化菜市场,从而进一步强化市场保供稳价能力,更好实现主副食品供应量足价稳、优质安全、便利惠民的目标。重点支持:

)环境布局、功能完善及配套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升级改造。

(二)建设基于标准化菜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的市场智慧管理系统。

(三)配备基于市场智慧管理系统的智能(识别)电子秤、电子大屏、智能监控、移动端设备等信息化、数字化配套设备。

二、资金支持标准

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的项目相关投资给予补助。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%,单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25万元。2024年建设完成项目,因完成时间相对较晚、资金额度等原因,可列入下年度项目资金支持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申报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符合市商务委《2024年上海市升级改造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方案》要求,完成本市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。

(二)项目须经区商务主管部门验收,得分在85分及以上

(三)申报主体近三年无违法行为,在“信用中国”上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
(四)申报主体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。

(五)项目未享受过2023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示范性智慧菜场项目)专项补贴。
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
各区结合实际,统筹区内项目建设进度,按照“完成一家,验收一家,申报一家”原则,做好项目验收和申报工作。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;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。具体申报材料如下:

(一)2024年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申报表(附件1)。

(二)2024年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表(附件2)。

(三)项目建设方案,包括项目基本情况、建设目标、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等相关内容。

(四)项目审计报告或审价报告。

项目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,一式两份,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。各区和各申报主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
五、审核流程及要求

(一)验收申报。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照市商务委《2024年上海市升级改造标准化菜市场工作方案》要求,对已完成建设的项目开展验收,组织通过验收的项目主体参与申报。

(二)抽查复核。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项目抽查复核。

(三)公示公布。市商务委就各区申报的项目名单进行公示。

(四)审计拨付。市商务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。市商务委对经审计确认的申报项目投入资金,对照支持标准,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。市财政局按照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。

六、资金使用和管理

(一)市商务委根据本市标准化菜市场发展需要,提出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;会同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支持方案,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,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。

(二)市财政局配合市商务委审核资金支持重点及支持方案,并拨付资金,配合市商务委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。

(三)用款单位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相关申报资料、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,对财政、商务、审计等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,应积极配合,主动做好相关工作,及时提供相应文件、资料。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依法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。

(四)资金必须专款专用,严禁截留、挪用。对弄虚作假、截留、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,将依照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并按照规定收回已拨付的资金。根据相关单位失信情况,按有关规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不良记录,并根据其失信程度在不同管理环节采取相应约束措施。

 

附件:1.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申报表

2.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表

附件下载:

1.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申报表.docx

2.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表.docx

来源:上海市商务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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